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委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江阴水文站测船和趸船建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委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江阴水文站测船和趸船建造
项目编号:19103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斌
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412号
联系方式:龚起银、杨剑、021-68506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斌、021-62791919-16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阴水文站测船的采购、建造等,数量1艘:主要内容为建造总长24.85m、型宽5.8m,型深2.5m,设计吃水1.5m,设计航速>20km/h,主船体采用钢质结构,甲板室为铝质结构,A级航区的测船;船用水文测验绞车1台套(含安装);ADCP、测深仪等设备安装支架配置及安装。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测船建造、检验及取得相关证书、送达、保修和相关技术服务等。本测船交船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长江口局江阴水文站水文码头。
江阴水文站趸船的采购、建造等,数量1艘:主要内容为采购长30m、宽7m,型深1.5m,设计吃水0.50m的钢质趸船(包括与趸船配套的栈桥一座)及船岸连接配套基础工程,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趸船(含栈桥)建造、检验、取得相关证书、送达、抛锚定位、安装、保修及船岸连接安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趸船系泊区域清淤和相关技术服务等。本趸船泊于江苏省江阴市长江口局江阴水文站水文码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备建造类似船舶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3)近三年(从2016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携带好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20楼第九会议室(20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招标机构银行开户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50809205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