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MPA)与新加坡船东协会(SSA)联合组织举办的IMO 2020限硫法规研讨会上,MPA 航运主管Goh Chung Hun揭晓了新加坡的限硫法规执行方法。从2020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靠港的船舶在港口国监督(PSC)以及船旗国监督(FSC)检查期间可能需要接受限硫令合规性测试。船舶将依据风险矩阵法接受特定的PSC/FSC检查,是否提交了燃油不可获取性报告((FONAR)也会被考虑在内。
据Goh Chung Hun介绍,船舶检查将按照三个步骤进行:
1. 文件审核;
2. 指示性燃油分析(采用便携式燃油硫含量测量工具);
3. 详细的燃油分析(在实验室检测燃油标本)。
MPA通常会从第一步开始检查,如果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船舶可能违反了法规要求,MPA就将展开后面两项程序。
MPA将要求靠港新加坡的船舶在抵达新加坡之前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电子预到港通知(EPAN)上报自己的履约方式。没有被要求提交电子预到港通知的船舶(适用于驶自附近港口、抵达新加坡所需的航行时间少于24小时的船舶)则需要在电子到港通知(ENOA)中上报其履约方式,而且必须在从上述港口出发时立即开始申报,在抵达新加坡之前完成申报。
对此,Goh Chung Hun详细阐述了MPA将采取的三种做法:
所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的船舶将根据现有的MPA风险矩阵法接受检查;
使用废气清洁系统(例如洗涤塔)的船舶需遵守新加坡的洗涤塔废水排放禁令;
靠港新加坡而且提交了燃油不可获取性报告的船舶应当在电子预到港通知或者电子到港通知中申报这一点。此类船舶需要在新加坡加注合规燃料,并且处理掉船上剩余的不合规燃油。Goh Chung Hun还补充说MPA正在评估新加坡现有的燃油处理程序及要求,计划在其中添加关于处理不合规燃油的相关规定。
MPA还将检查往来于公海的新加坡籍船舶的运营记录,确保它们符合限硫令的要求。
谈及MPA将采取的惩戒措施时,Goh Chung Hun指出,MPA将遵循IMO的PSC指南。船舶只有在被发现使用或者携带不合规燃油或者在缺乏型式认可证书的情况下安装了洗涤塔才会遭到滞留。Goh Chung Hun还强调称,MPA认为船舶滞留已经足够具有惩罚效果,不会强烈主张监禁相关人员。Goh Chung Hun向业界保证,船舶不会遭遇不必要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