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同意江门市川和航运有限公司建造1艘化学品液货船的批复
江门市川和航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新建一艘2500载重吨级化学品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建造1艘2500载重吨级的化学品液货船(公司占100%股权),从事广东省内河各港间成品油、散装液体化学品运输。
二、本运力指标有效期为一年,你公司应在一年内开工建造船舶。船舶建造完工后,持本批件及船舶有效资料办理船舶运营手续。如需延期开工建造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
三、经营期间、你司要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此复。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