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轮渡300客全电动客船采购项目(第二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汉轮渡300客全电动客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T-16190124-191280-1)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市轮渡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武汉市轮渡公司现委托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船舶用途及航区:五类客船,B级航区;
2.2船型及材质:单体消波船型,钢质主船体结构,一层甲板客舱无支柱设计,分前后两个客舱,前客舱为VIP包间,后客舱为休闲观光客舱,首尾设有观光游步甲板,可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二层甲板设有大面积观光游步甲板。尾机型布置,全电池双电动吊舱推进;
2.3主要技术参数:
水线长:≥49m且<50m;型宽≮10.5m;
满载吃水:1.5~1.6m; 干舷:1.15m;
静水最大航速:10±0.5kn; 观光设计航速:7kn;
航区:内河B级; 客船等级:第五类客船;
核定载客:300人; 续航力:8小时(按照7kn航速);
总吨位:<1000 抗风等级:6级。
2.4招标范围:武汉轮渡300客全电动船舶1艘,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装修、亮化、调试、试航、ccs检验及取证、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码头交付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供配套充电站及码头电力增容,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操作培训等伴随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省级船舶主管部门(省海事局或交通局或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或国防科工办)颁发的甲级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需具有省级船舶主管机关(省海事局或交通局或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或国防科工办)颁发的钢质二级Ⅳ类(含)以上等级建造资质或当地海事主管机关(或者中国船级社)提供的投标船舶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必须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认可的资格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3.5投标人业绩要求:
3.5.1必须具有在同一条船上设计且建造已完成过的装船推进交流电动机总功率>120KW且动力电池容量大于350kwh的CCS入级的游船/客船(公务船及交通船除外)实船业绩;
3.5.2必须具有总长≥50m的全钢制内河单体游船/客船(公务船除外)的实船建造业绩。
注:以上业绩必须同时满足。
3.6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室。
4.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3.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2号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授权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5.6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轮渡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南京路宝润里1号
联系人:吴国良
联系电话:027-8283685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联系人:宋浠、程振华、李海燕
联系电话:027-87819169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号:127905433810603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