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受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消防指导中心 的委托,拟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消防指导中心新建大亚湾600吨级沿海消防船建造监理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1-1-201907-hzdyw048-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消防指导中心新建大亚湾600吨级沿海消防船建造监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67,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 谈判响应供应商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及对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可以参见《附件二:一般投标格式文件》,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响应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谈判响应供应商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谈判活动将会预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同时,对法律、法规的相关依据进行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 谈判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须包含“船舶监理”项目,且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船舶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2、 谈判响应供应商没有违反谈判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3、 谈判响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4、 谈判响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5、 谈判响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6、 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7、 谈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8、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 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0、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备注:广东省财政厅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下称“省厅公告系统”)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固化”了谈判公告的格式,暂时无法修改,因为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关条款特别说明如下:
1、关于谈判公告“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和“四、采购数量”的问题,由于“省厅公告系统”固化的原因无法针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具体描述,详细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关于谈判公告“七、购买谈判文件”的问题,我中心是公益类集采机构,按我市政府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收费,供应商无需购买谈判文件,可以在我中心网站上自由下载电子稿谈判文件。
3、关于谈判公告“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的问题,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报名是指在网上报名,无需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是7个自然日或以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7 月1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详细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7 月24 日17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7 月26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2-51919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689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钟爱友 联系电话:0752-5191962
传真:0752-5191965 邮编:516081
(三)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消防指导中心 地址: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大道6号
联系人:梅勇兵 联系电话:0752-5568921
传真:0752-5568922 邮编:51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