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海事局2艘沿海3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设计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海事局2艘沿海3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JHCG2019-07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维 孙 波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1561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波 0411-82623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永维 孙波 0411-88156193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辽宁海事局拟进行2艘沿海3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设计工作。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过程:
①项目名称:辽宁海事局2艘沿海3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设计
②项目编号:JHCG2019-0707
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④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最后一次公开招标时间为准):未发布
⑤供应商报名、提交投标文件情况: 1家
⑥评审情况(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写明具体情况):未评审
2、招标中是否有供应商质疑说明:无
3、招标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的专家论证意见
①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①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
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5、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年08月01日至2019年08月08日
6、联系方式
①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联系人:许波
电话:0411-82623666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
②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永维 孙波
电话:0411-88156193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