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两艘150客位和两艘96客位钢质画舫船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两艘150客位和两艘96客位钢质画舫船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19-006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2日
开标日期:2019年8月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无锡东方高速艇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无锡市蠡园经济开发区一号地块
中标金额:伍佰伍拾柒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579999.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钢材,武钢,船体外壳板用CCSδ=6、10、12,甲板δ=5,∠50*50*5角铁,4800元/吨;船用主机,WD10CZ18-15 160KW,潍柴动力,67300元/台;发电机组,OM10CYZ3 10KW,欧码发电机组,58000元/台;空调,格力 5P 含紫铜管,9600/台,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谢文萱、解正勇,王锦华,方成,郭延胜
招标人名称: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
联系人:杜荣祥
联系方式:13865776776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王浩联系电话:0564-8568652
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 收费金额:66640元
公告期限: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电话:0564-856862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供应商主要业绩:
1)舒城县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270客位钢质画舫船,2017年6月28日签订;2)苏州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有限公司Ⅱ型150客位钢质符合游艇,2017年4月5日签订;3)内蒙古萨拉乌苏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5米双层钢质画舫船(93客位),2016年11月11日签订;4)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9客位游船,2019年1月31日签订。
2、节约率:1.76%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