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2018 )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次可研设计采用220 kV海上升压站+陆上开关站,陆上开关站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回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变压器(180MVA)升压后由两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开关站,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220kV海上升压站采用包括上部组块和下部结构的布置模式。下部结构为导管架型式,上部组块完成建造与安装调试后,整体运输至海上完成安装工作。
规模:300MW;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海上升压站基础工程
钢管桩的制作与施工。
导管架基础的制作与施工。
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灌浆施工。
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工程
(1)上部组块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2)设备部件验收、码头或指定交货场地交接与保管。
(3)辅助设备及物资的采购。
(4)机电设备安装等。
(5)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设备的采购及通风空调管道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6)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通风空调监控系统设备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7)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消防灭火系统及给排水系统设备及管道的采购、安装、调试、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8)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舾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舾装材料的采购、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9)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所有逃救生设施、逃生与安全标示标牌(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采购、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10)投标人完成220kV海上升压站上部平台陆上建造后,负责上部平台的固定、装船、设备适航固定、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监测、焊接、灌浆连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11)投标人要配合招标人和监理人进行整个海上升压站平台建造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
投标人要无条件配合施工监理、设备监造、质量监督等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整个海上升压站平台建造及海上施工的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和监理人驻场代表提供工作、生活、交通条件,同时无条件做好与安全监测单位的工作配合工作。
(12)整体联动调试和试运行
本合同投标人负责海上升压站的单体及系统调试,负责海上升压站与各风机所涉及的所有联合调试工作,并配合完成陆上和海上升压站之间的系统联调。
(13)施工过程监测
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在码头起吊装船、海上运输和海上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好四个桩腿和四个柱顶位置的振动加速度和纵横向倾角监测工作,并出相应监测报告,各阶段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核。
(14)投标人应进行支吊架的设计,提供钢结构部件的加工制造详图、拼装图。
(15)投标人应三维建模检查设备、结构、舾装、桥架、灯具、支吊架等碰撞、须用三维软件建模型出加工图。
(16)现场试验
本工程现场不设置现场实验室,投标人应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如钢板、钢筋、灌浆料、涂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他材料等)进行见证取样,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试验和检验,并委托招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投标人应将材料检验报告报送监理人或招标人。投标人应同步负责海上升压站钢管桩的高应变监测工作(含初打和复打)。
(17)其他
1) 海上升压站在风电场施工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2) 投标人应负责做好与本工程相关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直至通过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止。
3)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人员以及场地等支持。
4)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不限于)资料/档案整理、现场检查、成果申报(如科技报奖、QC小组报奖、工法申报)等工作内容。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等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创优方案,
5)投标人应负责从海上沉桩施工开始直至海上升压站倒送电完成并消缺结束期间提供交通船,满足招标人和监理人进行现场验收、监督、检查等交通使用的要求;负责安装、调试期间所有人员的海上交通、后勤补给等工作,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资源配备。
6) 调试期间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消防水、生活水、柴油的及时补给,直至最后一台风机并网结束,当投标人把标段内容移交给招标人,投标人须确保消防水、生活水、柴油箱满载状态移交招标人。
7)为实现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数字化、智慧化与智能化建设,投标人应保证本标范围内乙供系统和设备在功能要求和性能参数等方面满足数字化平台接入要求,在海上升压站预留相应接口,如柴油机、空调设备、消防设备、施工通讯等接口。
3.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施工辅助设施(如施工基地、临时生产、生活场地,施工用水、用电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的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非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1.2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
3.2.2.1非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每个成员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须具有至少一项海上升压站相关工程(或基础,或建造,或安装,或吊装等)合同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或总工身份管理过至少1个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任命文件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必须明确主责单位,由主责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内部协调和相关标段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2日9时起至2019年8月9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从2019年8月2日9时起至2019年8月9日17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招投标模块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15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65号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1-87002998
电子邮件:jl_lu@zhjfgs.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505
电子邮件:3509332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