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爬壁冲砂机器人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爬壁冲砂机器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爬壁冲砂机器人(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爬壁冲砂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一系列服务,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完整性的工程。
2.2.设备名称:爬壁冲砂机器人
2.3.数量:1台
2.4.规格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
(1)行驶机器人:采用压缩空气喷砂方式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等级达到ISO 8501-Sa21/2;
(2)地面设备:移动速度:最大:15m/min 最小:1.5m/min;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2.6.交货地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主题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1.2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投标设备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须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设备规格型号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4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通过IS09001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资料证明(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4)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提供书面文件,确保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措施;
5)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7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7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7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收代理商投标。
3.3.1主题要求:须满足上述第3.1.1条:
3.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应有同类产品的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委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投标唯一授权委托,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
3.3.4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资料证明(需包含资产负债表);
3)售后服保证措施:提供书面文件,确保授权制造商能够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措施;
4)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 三日查询结果被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或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6日到2019年8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中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现场购买: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开票信息单”前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可支付现金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支付的投标人应在汇款后两天携带加盖公章的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前往购买。
4.4邮寄购买:投标人应将标书款银行汇款底单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开票信息单”传真或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第8项。招标文件邮寄采用快递到付(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发送至投标人。
4.5标书款银行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联合大厦支行
账号:1001 2605 0902 4906 642
汇款备注信息;XXX项目+XXX标号+投标人(可简写)
4.6招标标书购买记录表格式附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建设工程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9年8月26日10时00分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建设工程会议室。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7.公共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1-6699241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纤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
邮编:200062
联系人:金晶、陈晨
联系电话:021-62574305
电子信箱:chenc@csscz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