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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航道局航道维护辅助用船项目船舶设计招标公告

   2019-08-15 船海装备网451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航道局航道维护辅助用船项目 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黑龙江省航道局航道维护辅助用船项目可行性研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航道局航道维护辅助用船项目 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黑龙江省航道局航道维护辅助用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函〔2019〕3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航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a.浅吃水测量船1艘,内河B级航区,船舶主尺度约为14.4米×3.8米×1.4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0.6米,设计航速约18公里/小时。主柴油机功率2×80千瓦左右;b.应急清障船辅助驳般1艘 ,内河B级航区,主尺度约为65.9米×13.0米×2.6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1.6米,设计载货量约1000吨;c.40米级航道养护趸船1艘,内河B级航区,主尺度约为40.0米×12.0米×2.0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0.8米;d.20米级航道养护趸船4艘,内河B级航区,主尺度约为20.0米×8.0米×1.5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约0.5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包括浅吃水航道测量船1艘,应急清障船辅助驳船1艘,40米级航道管理养护趸船1艘,20米级航道管理养护趸船4艘。


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含船级社审批图)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提供满足建造招标的技术文件及整套施工图)。在船舶建造施工期及质量保修期派设计人员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及设计变更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与认可;在船舶交接后配合承建船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图纸的提交工作,配合船舶竣工验收时所需要竣验报告的编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划分2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如下表所示:

黑龙江省航道局航道维护辅助用船项目船舶设计招标公告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GF[2019]072801标段、GF[2019]072802标段),相同时间地点按照01标段、02标段顺序开标,并由同一评标委员会按照01标段、02标段顺序评标,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并分别对所选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和严重漏项,但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允许连续中两个标段(详见“第三章”评审说明)。


2.3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40天(至提交审查)、技术设计60天(至提交送审)。方案设计周期从本船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到提交方案设计审查为止;技术设计从通过方案设计审查会起算,至提交检验机构审批为止。


在开始技术设计后35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满足建造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文件(包括建造招标用的主要图纸、说明书及各专业的设备及工属具明细表与材料预估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两个标段资格要求相同):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中包括船舶设计的单位。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内(2017-2018年)的财务报表且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同资质等原件一同携带至开标地点,待查验。若审查时无法提供,按废标处理);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在、项目总工进行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同资质等原件一同携带至开标地点,待查验。若审查时无法提供,按废标处理)。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在近五年内(2014-2018年)具有2艘或2艘以上长度不低于30米船舶的设计经验。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7)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船舶总体设计师)一名,船舶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在近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艘船舶设计工作;


船体专业负责人一名,船舶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轮机专业负责人一名,船舶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船舶电气专业负责人一名,船舶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后续服务负责人一名,可由上述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或参加本项目设计的其他人员承担。


3.2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    。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单位需将企业信用证明(网上截屏彩色打印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等原件一同携带至开标地点,待专家备查。若审查时无法提供,按废标处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00:00时至2019年8月20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系统默认的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且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1份正本和4份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包装必须加封条、投标单位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GF[2019]072801:2019年9月4日10 时00分


GF[2019]072802:2019年9月4日10 时30分


5.3开标时间:GF[2019]072801:2019年9月5日10 时00分


GF[2019]072802:2019年9月5日10 时30分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投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0451-82625166


招标人:黑龙江省航道局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 112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51-88912039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0451-55611118


邮    箱:hljgfgl@163.com


2019年 8月14日


 
标签: 辅助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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