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艘25米管理艇采购(第三次)项目中标公示(项目编号:MASCG-0-F-H-2019-0846)
项目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艘25米管理艇采购(第三次)
项目编号: MASCG-0-F-H-2019-0846
包别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艘25米管理艇采购(第三次)
包别编号:MASCG-0-F-H-2019-0846
招标人名称: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琦 电话:0555-55855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人及电话:蒋超、方莉0555-52002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9/8/21 9: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马鞍山天宇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具备钢制一般船舶三级Ⅲ类(含)以上生产能力
总投标价(元)/费率(%):4120362.00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内建造并供货完毕
质量标准: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企业业绩: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