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会场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在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保铭就如何依法加强港口码头治污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对船舶污染物排放的依法监管等问题时,提到加快研究编制400总吨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办法,确保2020年底前出台。
李小鹏表示,交通运输部将在几个方面联合相关部委重点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快相关设施的建设。交通运输部近期将要进一步做好部署,分类指导,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为重点,加强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建设,并且做好衔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二是加快研究编制400总吨以下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办法,确保2020年底前出台这个办法。三是进一步优化船舶污染物治理模式,在新建的港区加强环保设施统筹建设和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浙江、江苏等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建设集岸电、污染物接收等服务为一体的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并且逐步推行内河船舶污染物的集中接收交岸转运处置、对小型船舶采用“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排放治理模式。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