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多功能浮油回收船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浮油回收船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 多功能浮油回收船设计项目;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船舶种类: 浮油回收船(回收闪点不超过60℃); 船级社:CCS
工期要求:限定最长设计周期200历天, 预计初步设计交图时间 2019年10月30日左右;合同设计交图时间 2020年4月10日左右(船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内容可以自行确定设计周期,但不能超过招标人限定期限;
质保要求:船舶建造完工交船一年
招标控制价:100万元以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舶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船舶设计;
②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③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船舶设计场所及设施;
④投标人具有中国船级社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⑤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电汇)。
5、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5日,每天8:3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如距离较远交通不方便可以另行联系)。标书免费。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 09时 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09时00分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领取、递交和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73号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技术设备部三楼会议室
10、关于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应于2019年10月8日15:00时前汇入以下帐户:
账户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开户帐号:3901160009210001123
注: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油港轮驳分公司
联系人:胡灵
联系电话:27695047
11、招标项目联系人:陈吉
联系电话:0574--2769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