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组织实施的深圳港引航站交通艇购置项目(编号:SZCG2019193299)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自定法
二、 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三、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 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A
投标供应商:欧伦(大连)船业有限公司
五、 项目评审专家:
1、 马国强; 2、 肖建渠; 3、 罗本厚; 4、 冷科明; 5、 马锡明; 6、 舒余靖; 7、 刘进元;
供应商如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中心205室。
联系电话83948143,或者拨打中心网站首页的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