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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主功能区110米趸船项目

   2019-11-05 船海装备网4080
核心提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如皋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主功能区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如皋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主功能区110米趸船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如皋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主功能区110米趸船项目

项目编号:Z320682190431(ZB084)

二、招标项目说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680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造船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人必须具有造船资质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能力,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拥有的船台(坞)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船舶的直接建造厂商, 在任何情况下,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船体部分进行分包,并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船只的建造地点。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9年)须建造过60米及以上钢质船的业绩(提供建造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需携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

已经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注册成为供应商会员。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见附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招标文件。

2、供应商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逾期不可报名。

3、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须将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同一把CA锁带到评审现场,开标时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到开标时间,即在开标地点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第四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飞翔  15240580971,技术支持 0513-59001839

CA服务窗口地址:如皋市解放路199号政务中心三楼东北角:房小庆  联系电话:18906291891

对项目需求部分、评分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人:许宁 ;联系电话: 13773777366

对项目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电话:051387528960

九、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2、建议供应商使用“IE10、IE11浏览器”进行上述操作。

3、到现场投标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1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由于电子保证金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请各位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转(汇)账凭证审查。跨行转账可能存在非实时性到账的情形,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转账手续。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告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如皋支行

账号:系统中相对应标段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即保证金账户(备注:从系统中获取的每个投标单位的子账号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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