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讯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于今日发出公告,于2019年11月6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两份贷款协议。
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公司授出一般银行融资,所涉总额为4144万美元,须于该等贷款协议各自的日期起计10年内悉数偿还。
具体履行责任诚如该等贷款协议所载,除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任何合法或实益拥有权或控制权变动将构成违约事件,而所有根据该等贷款协议应计或未偿还的款项将即时到期应付。于本公告日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约75%已发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