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项目己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交规划函[2019] 588号。本项目招标人为烟台打捞局,招标项目资金部分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建设资金(80%),部分由招标人自行筹措(20%)。本项目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海上重大溢油应急能力,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造大型溢油回收船。主要用于近海海域的水上溢油回收和消油作业,具备对海上船舶和建筑物进行灭火施救及海上人员救助等功能,并兼顾全球主要海域应急溢油响应的需要。同时本船兼有平台供应、油田守护和海工作业能力。配套水面溢油回收、水下开孔抽油和难船存油过驳卸载及水下油品泄漏封堵等配套溢油回收等设备。
2.2招标范围:
序号:01
招标范围: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审查、进口设备论证及审查、详细设计(含报送CCS审查、论证等)、船舶建造招标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格书、图纸、设备采购技术要求等)、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采购的技术服务、提供CCS确认的完工图纸资料,配合后评价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船舶数量:1艘
*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审查资料。方案设计批复后 15天内完成船舶建造招标技术文件。方案设计审查会后开始详细设计,3个月内提交的详细设计图纸满足开工条件,其它详细设计图纸满足建造厂建造进度的要求。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捌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1.2 投标人具有船舶设计资质证书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3.1.4 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2014年签订合同至今承建过复杂程度相当或高于本项目的船舶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复杂程度相当或高于本项目的船舶设计的经验,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须提供船东出具的证明资料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3.3 其他要求:
3.3.1 对于用于本标的且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必须有书面材料同意用于本标的开发设计,并表明不是额外单独收费。
3.3.2 对于本标设计产生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新的技术成果,由招标人享有。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可以于2019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先前往烟台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登记后,再前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6B房间领购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烟台打捞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
联系人: 王海龙 郑健
电话:0535-6596700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6B房间
电话:01062108260、62108046、62108269
联系人:韦云涛、夏雪、邓鹏、李菲
邮箱地址:weiyuntao@cntcitc.com.cn或wytg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注:投标人在办理银行电汇时应在电汇备注或附注栏中填写“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9年 11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