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国动力发布重组公告,拟分别向中国华融、大连防务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中银投资、中国信达、太平国发、中船重工集团、中国重工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广瀚动力7.79%股权、长海电推8.42%股权、中国船柴47.82%股权、武汉船机44.94%股权、河柴重工26.47%股权、陕柴重工35.29%股权、重齿公司48.44%股权。以2019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100.63亿元。
中国动力作为国内舰船动力装备的主要研制和生产商,主要业务涵盖燃气动力、蒸汽动力、化学动力、全电动力、海洋核动力、柴油机动力、热气机动力等七大动力业务板块,为多维度的高端动力装备研发、制造、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的上市公司。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此次重组并非中国动力第一次重组,2016年4月22日,中国动力向中船重工集团、中国重工、风帆集团等公司及部分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瀚动力100%股权、特种设备公司100%股权以及齐耀重工等公司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33.81亿元。截至2016年7月7日,上述交易全部实施完成。
在2016年的重组中,为解决中国动力和中船重工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中船重工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承诺在陕柴重工满足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2018年,中船重工集团履行承诺,已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将其持有的陕柴重工全部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
中国动力表示,通过本次交易,中船重工集团将兑现前次重组承诺,进一步落实承诺和消除柴油机业务领域与上市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巩固上市公司独立性,并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体内中高速柴油机业务板块整合,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中国动力此次重组,从业务角度来看,系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关联方对中国动力持股比例将有所稀释但依然保持持股50%以上。根据目前评估结果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重工集团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股份10.98亿股,占总股本的64.79%,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中国动力整体资产负债率、减轻标的公司财务负担、提高中国动力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但由于中国动力作为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及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能选择转股,中国动力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