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5艘150吨级捕捞辅助新能源补给船建造EPC (设计、建造)
总承包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15艘150吨级捕捞辅助新能源补给船建造EPC (设计、建造)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00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国益燃料补给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补给船总长:~29.60m,设计水线长:~28.20m,型宽: ~8.80m, 型深: 3.00m,设计吃水:~2.00m, 结构吃水: ~2.20m, 肋骨间距: 600mm,船员人数:约3人,货油舱: ~130m3 (110吨),集装箱: 1个约20吨,污油舱: ~15m3,主机功率:约2x230kW,航速:不低于8KN, LNG 燃料储罐: 4个单瓶容积为1m3的气瓶。用途:用于运输闪点60℃以上的成品油对港内渔船进行燃油加注,兼顾应急时实施的对外消防和拖带辅助功能。船型:本船推进系统使用柴油-LNG双燃料发动机,应设计为钢质、双机、双舵、双桨、单壳、单底、单甲板的尾机型船舶,设艏侧推。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2控制价:46000000.00元
2.3建设地点:海南省
2.4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其中:设计90日历天,建造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甲级船舶设计资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机构颁发的船舶建造甲级(含以上)级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船舶工程设计和船舶建造。
3.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允许设计方或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2家;(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 日14:00时至2019年12月 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座602房持投标邀请书、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xx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12月xx日17:30(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国益燃料补给服务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国益燃料补给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艾工
电话:18289346506
电子邮件:8455139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单元602房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6500737
电子邮件:1481617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