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总是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在一些敏感海域招摇过市,招来了不少国家的反感与指责,但是美国依然不按照自己的航线行驶,在各大洋上横行,所以近年来发生的事故也不在少数,但即使这样,美国依然坚持其所谓的“航行自由”,在世界各大洋上横冲直撞。
事实上,航行自由的初衷是为了给各国船只航行提供便利,不受其他任何国家的管辖,也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但是美国却借用航行自由的名义驾着航母四处航行,甚至无视各国警告前往敏感海域,很多国家深受其扰,而美国这种行径出事也是迟早的。
美国与日本之间就发生过这样一起事故,甚至还因此闹上法庭。当时美国海军的一艘阿利伯克级驱逐舰菲茨杰拉德号航行至日本海域,在海上遇到了一艘菲籍日本商船水晶号。水晶号是一艘集装箱货轮,船身长度220米,排水量接近30000吨。而菲茨杰拉德号舰长仅有154米,排水量更是不足水晶号的三分之一。
两艘船在距离日本横须贺港56海里的地方发生碰撞,菲茨杰拉德号右舷被撞开一个7米宽的大口子,舰体右侧严重变形,甚至连船上的电子设备都直接撞飞到水晶号的甲板上,舰长室被撞穿,刚上任30天的舰长重伤,船上7名美国海军当场死亡,40多名士兵受伤,造成美海军的经济损失至少10亿美元。相比较而言水晶号受损就非常轻微了,仅有左侧船舷受损。
事故之后两国都坚称自己没有错,日本称美国不按正常航线航行,进入非公海海域,造成事故理应美方负责。而美国指责日本船长操作失误造成事故,并强调自己的航行自由是合法的。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美国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日本告上法庭,双方无奈只能对簿公堂。美国以及伤者家属还向日本提出了2.87亿美元的赔偿,合人民币20亿。
但是若按照国际航海法的规定来看,吨位较小的船只应该让行大吨位船只,水晶号沿着原来的航线继续航行就可以了,但是8300吨的菲茨杰拉德号却突然转向,导致两艘船相撞。而美国却倒打一耙,称水晶号船员已经通过望远镜看到了自己,却没有及时通知船长改变航向提前避让,才最终导致惨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