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港兴拖轮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两艘 5000HP 港作拖轮工程、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两艘 6800HP 港作拖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 山市港兴拖轮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两艘5000HP港作拖轮工程、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两艘6800HP港作拖轮工程 已由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市港兴拖轮有限责任公司、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建4艘船舶,舟山港5000HP全回转拖轮(兼消防)2艘,舟山港6800HP全回转拖轮(兼消防)1艘,舟山港6800HP全回转拖轮(对外消防及艉带拖缆机)1艘。
建造周期: 26个月 。
交船地点:舟山市定海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 人 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机构 ,财务状况正常,业内信誉良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船舶制造内容, 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 ; 3.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6艘(含)4000HP及以上的全回转拖轮(至少有1艘6000HP及以上全回转拖轮)并有建造FiFi-1级消防船和沿海长距离拖带功能造船经验 (须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船舶建造完成交接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3.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500万元;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船舶建造中无法律纠纷,无不良记录及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3.5投标人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实施本项目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的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有意向者请于201 6 年 2 月 29 日至 3 月 4 日 (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到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到 16 时 30 分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新城翁山路 530 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 报名及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 凭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 、船舶建造业绩、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承诺函、 单位介绍信 等。以上 所有材料均 必 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 单位 公章 。
4.3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0580-2280956。
4.4 为配合舟招组办[2015]22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后应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进行网上报名,参与网上模拟投标过程。
5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人民币 (包括技术资料及图纸) ,售后不退。
单位联系电话: 0580-8260928 传 真: 0580-8260928
窗口联系电话: 0580-2283159 联 系 人: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