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执法业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年底前,江苏籍400总吨以下货船将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总约2万艘。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是今年江苏水上执法工作的主线,将全力做好全省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以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为重点,坚决打赢水上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地方海事船检、港政、航政、水路运政等涉水执法部门的人员联合、职能综合、机制融合,提升水上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交通强国江苏方案落地生根和水运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污染防治方面,确保9月底前所有码头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全部建设任务,年底前江苏籍400总吨以下货船全部完成生活污水防污改造,按照每50公里配备1艘流动船或者1个固定接收点的标准,加快辖区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应收尽收”。
安全监管方面,进一步规范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年底前力争实现100%“弃水上岸”。今年底前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舶和油船在江苏省内河水域航行、停泊,进一步夯实渡口渡船安全基础,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客汽渡岸基监控建设,进一步拓展1+N执法监管的广度和深度。聚焦突出问题,今年将开展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港口危化品作业专项整治、渡运安全专项整治、“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桥梁防船舶碰撞专项整治、超载和配员不足专项整治、船舶超航区航行专项整治、水上游览活动专项整治,强化航运公司安全监管。
会议还要求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船检工作模式,推行属地管理,统筹编制江苏水上交通执法巡查清单,创新执法手段,积极推进水上应急装备库建设。
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代表省交通运输厅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签订“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保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船舶污染防治设备升级改造、提升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提升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加强内河非法码头整治等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