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升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排放标准和控制能力,宁波东方船舶设计院广泛调研,根据各船的不同情况,设计了多种生活污水管路原理图及布置图。自2018年下半年起,目前已经改装及正在改装的船有78条,均满足各种船型的要求,达到海事及船东的使用要求。
新增集污柜可用船上原有舱柜更改,也可以新增舱柜,具体集污柜容积按如下计算:
集污柜容积V=0.07*船员人数*天数(m3)
根据法规的要求,每人每天排污量取70L,一般留船时间不少于5天计算
设计中一般集污柜的排出管可分以下几种方式排出:
接回至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达标后在航行中排放;
接到标准排放接头排岸;
若集污柜的污水需要经过舷侧阀直接排外,那么需要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规定,及排放速率计算书的要求进行排放,如果改装中涉及到比较重大的舱柜修改,相应的系统图也应进行修改。
根据海事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船舶需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改装并经过船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