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地上附属物及固定资产(原胜华船厂破产资产中部分资产)
项目编号:CQ(2020)第02号
挂牌起始日期:2020年4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2020年5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转让
标的概况
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镇江高新区下属的国有平台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2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了江苏胜华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资产中土地、地上附属物、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相关资产,该宗地性质为国有,使用类型为工业用地,共计121505.37平方米,房产总63737.19平方米。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取得不动产证,证号为:苏2019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52895号。
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的不动产为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大桥村工业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121505.3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63737.19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均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
该宗资产现处于出租使用状态。
存放地: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大桥村。
标的现状:该宗资产目前为对外出租状态。
评估情况
评估价(万元):8629.35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29日
评估机构:江苏恒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万元):7770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1100MA1MUWD02C
注册地:江苏省镇江市
法定代表人:赵春雷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镇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纪要第26号《关于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原胜华船厂破产资产中部分资产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
特别告知
1、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的资产中建筑物63737.19平方米均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转让后是否能取得不动产证与转让方无关。
2、出售资产(全部)已与第三方签署了租赁协议,租赁到期日为2039年10月24日,买受人需继续履行协议并遵守委托人与第三方签署租赁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3、该地块无主干道路到达,交通条件不便利,地块出入需经过相邻的165亩土地(权属不明)及大桥村99亩农用地,买受人通行需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
4、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土地121505.37平方米已在银行设定抵押,抵押金额3000万元,抵押日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时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已取得不动产登记权的121505.37平方米土地位于长江防洪江堤外侧,需要意向受让方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该地块不得发展污染行业,同时对工业房地产的用途和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转让资产所在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其他要求,并承诺后期亩均投资不低于350万元。
3、意向受让方应为先进制造业、物流企业或先进制造和物流服务企业。
标的交割:在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买受人全额交清交易费用、转让价款前提下,转让方办理土地撤销抵押登记;在土地撤销抵押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前往市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手续,除土地以外的资产随土地一起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程先生:1538020860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4:30止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在《镇江市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cqdl.html)中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
5.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一)转让标的请示
(二)镇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纪要第26号《关于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原胜华船厂破产资产中部分资产的会议纪要》
(三)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四)《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组合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恒正评报【2019】第018号)
(五)转让标的不动产证(苏(2019)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52895号)
(六)项目简介和具体要求
(七)标的转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标的转让方法人身份证明
(九)标的转让方进场交易委托书
(十)标的转让方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十一)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批准的《进场交易通知书》、资产交易备案通知书
(十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十三)进场交易登记表、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十四)转让标的图片(系统上传)
(十五)《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十六)《厂房租赁合同》
(十七)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3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有底价增加
增价幅度(万元):增加幅度:10
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附件下载:《承诺函》、《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转让方: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程先生:15380208606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先生:0511-85026306
技术支持:4009980000
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单位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00000100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