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现就温岭市石塘镇客渡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JWL2005071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标前准备(CA驱动及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电子交易客户端的下载。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需耗时7个工作日,建议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61692137 qq.com)。
4、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本单位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一个的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进行在线等候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
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实行网上投标(非现场方式实施)。投标文件应当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上传,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3 09:00:00
九、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十、开标时间:2020-06-03 09:00:00
十一、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吕玉平
联系电话:0576-81761099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十五、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十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冠茜、金凤娟、夏汾汾
联系电话:0576-81761099传真:0576-86087802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二)采购人: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扬
联系电话:0576-82837596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新三角马路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