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设计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设计
2、招标人: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项目招标人为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方案设计、详细技术设计(含送审设计)。根据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设计任务书开展设计工作,主要包含,方案设计、详细技术设计(含送审设计),建造价格估算,与后续生产设计的对接,船舶建造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技术规格书、设备厂商表、总布置图等相关材料),同时协助招标人组织船舶建造相关工作。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船总投资估算4.5亿元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服务至交船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渔船设计评价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为独立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船舶设计等相关业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业绩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南极磷虾捕捞加工渔船或大型拖网加工渔船或渔业科考船或渔业辅助船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单独完成的业绩可累加)。
(3)信誉要求:截止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参考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①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②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人)持有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③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④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之责任义务均需在合同中明确,履约时各自负责自身的责任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仅供参考。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招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20号新星国际中心13层1308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时。
9、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4日
(2)领取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20号新星国际中心13层13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类似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针对联合体投标人)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审查仅限于发售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需要邮购招标文件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10、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4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渔集团官网上发布
12、建设单位: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电话:0411-87125501
13、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20号新星国际中心13层1308室
联系人:张工、吴工电话:0411-3985032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