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50吨级和200吨级渔政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50吨级和200吨级渔政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6009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1-62453016,0511-85982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真北路2166号1108室
联系方式:朱先生021-62453016、杨先生0511-85982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杰飞
代理机构地址:021-62791919×17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注:投标人须同时对上述全部包件的货物和服务作出投标报价,每个包件将单独评分,1个投标人最多可中标1个包件。
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为:包件1:1230万元;包件2:1227万元;包件3:1093万元;包件4:1093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7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最近一年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含审计报告封面、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17年6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4)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5)必须是船舶建造的原厂商,不接受整船的外包或转包。(6)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43.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08:30至2020年06月16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显示屏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6日止每天8:30~16: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参加本次招标。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供应商被授权人手机号快速注册后,可从待办中的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供应商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