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日报》6月17日报道,釜山高等法院裁定,有过大规模会计舞弊行为的大宇造船海洋(DSME)高管应返还奖金,因其为"不公平的利润"。
这意味着,大宇造船海洋曾支付给高管的金额达220亿韩元(约合1800万美元)的奖金将被追回,并将为此后韩国企业追回因会计舞弊而支付的奖金提供依据。
《韩国日报》报道称,釜山高等法院昌原第二民事厅6月11日裁定,大宇造船海洋5名前副会长、1名执行董事和1名常务董事应返还该公司2012年向其支付的5亿韩元奖金。
由于这一裁定这与此前一审法院的判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述7名前高管反驳称,其与大宇造船海洋签订的合同中没有"退赔条款",因此不应退还奖金。
对此,二审法院表示,通过会计舞弊行为达到绩效工资标准是不可接受的。2012年,大宇造船海洋在净亏损3084亿韩元的情况下,却通过会计造假“实现”净利润1370亿韩元,并向高管发放了业绩奖金。
二审法院认为:"2012年的净亏损是确认的,根据绩效支付的标准,在净亏损的情况下,不应支付绩效奖金。"
负责本案诉讼的Yulgang律师事务所律师Yoon Gil-hyun向《韩国日报》表示,这是韩国首次因会计造假而返还已支付奖金的裁决,未来同样适用于大宇造船海洋不当支付的其他100亿韩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