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证券简称:卫星石化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洽谈租约及船舶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洽谈租约及船舶转让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连云港石化项目”)。公司子公司Satellite petrochemical USA corp.与Sunoco PartnersMarketing&Terminals L.P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美国卫星与SPMT合资设立ORBIT的协议》,合资建设美国化工原材料出口设施,确保公司连云港石化项目原材料供应。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公告。
为此,公司于2018年7月与船东Delos Energy Transportation LLC(以下简称“原船东”)签订船舶期租协议,由原船东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原船东于2018年7月16日与20日分别与Hyundai Heavy Industries Co.,Ltd(以下简称“现代重工”)、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以下简称“三星重工”)各签订三艘船舶建造合同(以下简称“造船合同”)。因原船东未能支付造船进度款履行造船合同,公司为确保船舶建造工期如期推进,以保障连云港石化项目正常推进、美国乙烷出口设施履行项目合资协议,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原船东终止原船舶期租协议,并与三星重工、现代重工协商由公司设立六家香港子公司暂时承接造船合同并支付六艘船舶的前期船舶建造进度款,保证三星重工与现代重工按造船合同建造及交付船舶,确保连云港石化项目准时投产。同时,公司积极寻找意向船东承接造船合同并洽谈船舶期租合同(简称“租约”)。截至目前,该等船舶尚在建造之中,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意向船东洽谈租约及船舶转让事宜。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基于拟洽谈租约及船舶转让,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以下事项:(1)与意向船东洽谈总造价为717,284,700.00美元的六艘船舶的租约及船舶转让事项;(2)关于六艘船舶转让的协议生效后,需由新船东退还公司六家香港子公司前期先行支付的造船建造进度款;(3)要求船东保证支付造船款以确保造船工期与连云港石化项目匹配的交船期限及租约项下所运输原材料的交付期限;(4)约定其他对交易双方平等,且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协议条款;(5)谈判、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交易文件以及安排该等文件的交割和履行。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约定事项
1、交易标的为六艘正在建造中的轻烃运输船舶,可装载乙烷、丙烷与乙烯等原材料,用于公司连云港石化项目原材料的运输。在实际运营中,由专业船东负责建造、运营,并租赁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根据上述“一、交易概述”,将公司六家香港子公司前期先行支付的船舶建造进度款返还给公司。
2、交易标的涉及的合同总造价为717,284,700.00美元,其中,三星重工三艘船舶合同造价为363,825,000.00美元,现代重工三艘船舶合同造价为353,459,700.00美元;本次公司六家香港子公司转让交易标的给交易对方的价格为平价转让。
3、关于六艘船舶转让的协议生效后,由新船东退还公司六家香港子公司前期先行支付的船舶建造进度款。后期建造进度款,由新船东负责出资支付。
4、新船东保证支付造船款以确保造船工期与连云港石化项目匹配的交船期限及租约项下所运输原材料的交付期限,三星重工自2020年10月开始交付,现代重工自2020年11月开始交付。
5、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租约的履行,确保新船东顺利完成船舶建造,并按公司要求履行租约,为连云港石化项目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将暂时承接的造船合同转让给新船东,以确保租约履行,可以更好地为连云港石化项目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公司六家香港子公司将其暂时承接的原船东与三星重工、现代重工的造船合同平价转让给新船东,并收回前期支付的船舶建造进度款。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连云港石化项目顺利投产、美国乙烷出口设施履行项目合资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实现主业聚焦、降低经营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下属子公司拟洽谈租约及船舶转让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存在的风险
公司最终签订租约及船舶转让的相关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