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STX建设等七家公司破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妥善安置职工,依据法律规定,STX建设等七家管理人对欠付欠缴全体职工的各项费用予以公示。
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
欠付欠缴职工各项费用清单公示的说明
为保证STX建设(大连)有限公司、STX(大连)商务有限公司、STX(大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STX(大连)投资有限公司、大连思特斯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大升精工(大连)有限公司、大升(大连)物流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STX七家公司”)破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STX七家公司各自的实际情况,为日后妥善安置职工,根据法律规定,STX七家公司管理人现对STX七家公司各自欠付欠缴全体职工的各项费用(暂计至2016年3月31日)予以公示。管理人现将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员范围的说明
STX七家公司公示的人员范围为:截止2016年3月31日,与STX七家公司存在有效劳动合同关系的全部职工及虽已离职但企业尚拖欠其工资、社保费用等的职工。
经济补偿金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计算,但在STX七家公司欠付欠缴职工各项费用清单公示前已主动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职工无论其是否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入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均从 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补偿半个月工资。此处“月工资”是指:本说明公布日与企业仍存在有效劳动关系的职工,按照2016年3月前十二个月(即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计算的月平均工资。
STX七家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室长及以上级别人员)的欠付工资按照所任职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欠付欠缴职工各项费用的说明
STX七家公司公示的欠付欠缴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均暂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
根据法律规定,经公示的内容包括STX七家公司欠付欠缴职工的各项费用:“工资”、“欠付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公示的内容包括STX七家公司欠付欠缴职工的各项费用:“工资”、“欠付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个人垫付社保费用”。
1.“工资” 是指在岗职工实发工资、不在岗职工基本工资。
2.“医疗、伤残补助”是指:(1)本应由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医疗补助费用;(2)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如果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的费用;(3)企业已代收但未发放给职工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3.“抚恤费用”是指企业拖欠的职工因公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个人垫付社保费用”是指依法应由企业承担而实际由个人垫付的社保费用。主张个人垫付社保费用的职工应在2016年3月15日至20日期间现场向管理人提交补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管理人审核确认。其他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付了社保费用和公积金的,不属于“个人垫付社保费用”。
5.“住房公积金”包含了职工个人缴存和用人单位缴存两部分,按照缴费基数的10%分别扣缴后合并计算。
职工对STX七家公司欠付欠缴职工各项费用清单有异议的,可以在2016年3月14日前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在此期间管理人不接受现场提异议,相关证据材料应通过邮件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并在现场异议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职工如需现场提异议,应当在2016年3月15日至20日期间到管理人指定现场向管理人提出(现场提交异议的地点及注意事项管理人将于2016年3月15日在STX大连集团官网公示)。
逾期未提交异议的,视为对欠付欠缴职工各项费用清单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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