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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米海事趸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01 船海装备网421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40米海事趸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船艇制造企业。(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40米海事趸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30-413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111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拟建造1艘40米海事趸船,作海事水上办公、生活用房;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趸船的设计、建造、检验、交船、培训等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一切服务工作。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本趸船交付按业主指定地点(本市长湖申线水域),并按确定的位置安装完毕,且经现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整体验收工作。

7、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00元(国库资金:2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9、最高限价:280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合同款结清止。

11、项目联系人:罗洁敏

12、电话:63787837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01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08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信用中国”截图及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01 09:00:00至2020-07-08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600元)。(2)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1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21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地址:武宁路915弄1号

邮编:200063

联系人:陆懿

电话:62169700

传真:6216970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邮编:200011

联系人:罗洁敏

电话:13917348507

传真:51088123


 
标签: 40米海事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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