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水政执法基地40米趸船采购标
一、招标条件
镇江新区水政执法基地40米趸船采购项目已经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镇新审批发[2020]164号文批准,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采购趸船一艘,船长40米,型宽9米,型深1.9米,设计吃水0.95米。
建造工期:5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应机构颁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三级II类及以上资质或地方船舶检验部门出具同规格及以上船舶建造能力评估报告的船舶生产企业。
2、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招标同等级以上规模的生产制造业绩(须出具建造合同及船检合格证明材料)。
3、投标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公布或列入黑名单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凌工:18052893535、陈工:18512527507或者4008503300客服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4日0:00-2020年7月20日24: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将导致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5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网银(或者电汇)的形式交纳。(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操作指南—镇江水利交易系统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付款方式:趸船主体建造完成并运至使用现场付至合同价的40%;船体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方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技术资料,相关证书办理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质保期过后全部付清。
七、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镇江新区文化服务中心(宜候路和赵声路交叉口)三楼)。
2、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50分)
①报价书内容审查:
检查有无缺项,分析其属漏项还是未响应招标文件;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②报价分(50分)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50分,最低得分0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依次类推。α取0.3,0.35,0.4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2.0分,每偏低1%扣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5分)
即对除技术方案外的投标文件其他内容是否对招标的内容全部响应进行评价,满分5分,如有细微偏差的,有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5分)
(3)建造技术方案(35分)
A、轮机、电气及其它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6分)
B、船舶建造方案及生产工艺:建造方案与生产工艺完整、齐全,具有针对性、合理性,最佳者8分,其余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扣分。(8分)
C、生产能力及资源配置:根据本船情况配备的生产、检测设备齐全,人力资源配备数量充足且具备相应资格,满足建造要求,最佳者8分,其余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扣分。(8分)
D、质量保证措施:船体用钢板等主材采购、设备采购、船体拼装焊接、轮机与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涂装配套与室内装修等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内容完整齐全,满足要求。最佳者得8分,其余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扣分。(8分)
E、进度保障措施:船舶各阶段节点工期明确,自开工至交船各阶段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最佳者得5分,其余酌情扣分。(5分)
(4)售后服务承诺(5分)
A、质量保修承诺;B、免费的技术支持与培训;C、维修响应时间承诺;D、服务反馈等。各投标人之间用比较法,最优得满分5分,其余适当扣分。
(5)投标人的实力、业绩(5分)
A、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须提供原件,没有不得分。
B、具备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三级(II类)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须提供原件,没有不得分。
C、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本次招标规模以上且已完成供货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船检部门或船东出具的船检合格材料原件),有1项满足基本条件,每多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3分)
九、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俊华联系电话:0511-83370101
招标人: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荣辉联系电话:13951404100
招标代理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0511-8444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