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事局镇江句容、金山湖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苏海事局镇江句容、金山湖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19〕8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A标段:金山湖海事60米趸船1艘,建造周期300日历天,交船地点:金山湖南岸,下游紧邻平政桥河口。
B标段:句容海事60米趸船1艘,建造周期240日历天,交船地点:长江下游仪征水道右岸、镇江港高资港区中国二重集团重件吊装码头上游处。
2.2建造周期遇春节时顺延30日历天。建造周期从拿到退审图纸起算,至签订《交接船议定书》为止。
2.3金山湖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国家5A级景区镇江三山风景名胜区金山湖内,该水域只能通过京江路的水利枢纽江海之门与长江沟通。江海之门通航闸门宽20米,金山湖水位长期保持在吴淞高程5.5至5.8米,当长江水位在此高度附近时,江海之门通航高3.5米,当长江水位大幅度低于此高程时闸门不能开启。
2.4趸船干舷及水线以下部分油漆质保期要求不低于15年。
2.5A标段投标人所投的船舶分段建造地点必须为船厂的注册地,船舶拼装及内装修施工可以选择在金山湖内适当区域进行。B标段投标人所投的船舶建造地点必须为船厂的注册地,船舶建造的所有工作必须在该地点完成,不允许异地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年检合格,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船舶建造资质证书或船检机构认可证书等),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在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了中国船级社的工厂评估及焊接工艺评定(提供中国船级社的工厂评估报告或复函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以证实)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至今)曾承建过与本次标的船同类型的船舶,或在性能、船舶技术指标、参数等方面等同或优于本次标的船的船舶,且没有质量和违约责任事故的。(需提供合同、交接船协定书、船舶证书,业绩时间以交接船协定书上的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谷阳路6号远洋香奈城一期27栋403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4.4所有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长航规〔2013〕130号)(http://xyxt.cjhy.com.cn/)有关规定,持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网站https://cjhy.mot.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网站https://js.msa.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8号
邮编:212000
联系人:王松青
电话:0511-85306132
传真:0511-85306168
电子邮件:15951286658@163.com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谷阳路6号远洋香奈城一期27栋403室
邮编:212000
联系人:朱霞
电话:516090707@qq.com
传真:0511-88888227
电子邮件:516090707@qq.com
开户银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门支行
账号:321102020101000000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