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新建两艘49.9m密封自卸型运散水泥船项目
批复文号穗航实业[2016]5号
批复单位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新建两艘49.9m密封自卸型运散水泥船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船地点:
货物名称、数量:49.9m密封自卸型运散水泥船2艘;
主要规格参数: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 5个半月内交付。
交船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西仓库河边(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临时水上泊位)。
2、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造船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造船舶经营范围;
(2)2013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已完成3艘钢质船舶的建造或改装任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及交船证明)复印件,以及船东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投标人应具备满足本船建造所需的设备、场所及施工条件;
(4)没有因违规而被政府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
(5)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6)2013年至今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7)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应具备船舶生产设计能力,能够根据详细设计来进行生产设计;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要带个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备查)。
5、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人民币1280万元。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总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276号4楼
联系人: 曹工
电 话:020-81561302
传 真:020-8158272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3室
邮 编:510730
联 系 人:黄工、彭工
电 话:020-82211756、020-82027239
发布人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