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输船通用化加改装”工程设计及器材试制采购 需求预研公告(2020-JLJJ03-F1034)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拟组织民用运输船通用化加改装”工程设计及器材试制采购进行需求预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技术需求进行网上预研,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8月20日。
一、项目名称
“民用运输船通用化加改装”工程设计及器材试制
二、项目编号
2020-JLJJ03-F1034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3项。
1.五种船舶(20个代表性船型)的加改装工程设计。
2.九种可选民用通用加装设备器材的选型研究。
3.四种通用加装设备器材的工程设计、试制与试验,具体如下:
(1)一种通用加装设备的工程设计;
(2)两种通用加装器材的工程设计、试制与非实船试验验证;
(3)一种通用加装器材的研究性设计、试制与非实船试验验证。
备注: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可赴预研机构查看项目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通过军队、国家或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且有效;
3.非外国独资、合资、控股、参股企业;
4.具有相应的保密资质;
5.财务状况和银行信用、履约信誉良好;
6.既往业绩稳定良好;
7.具备相应的产品研发;
8.售后服务体系完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08:00——11:30,15:00——17:30。
(二)受理方式:
1.因该项目技术指标涉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资质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公司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保密承诺书(附件3)、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部现场查看资料,材料不得带走、照相或抄录。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5.最终邀请供应商以收到邀请函为准,未收到邀请函者我部不做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助理 李助理
电话:022-84651959 13512062901 15522285656
传真:022-84651917
电子邮箱:164468548@qq.com
地址:天津市
附件:1.采购需求
2.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3.保密承诺书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