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了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安排时,周强表示,2016年,我国将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周强介绍,2015年,最高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依法保护海洋权益方面,我国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我国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周强指出,2016年,我国将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建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战略实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和其他核心利益。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