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石化8月25日早间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8有24日分别和Hyundai Heavy Industries Co.,Ltd(简称现代重工)、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简称三星重工)各签订2艘船舶建造合同。同时,公司积极寻找意向船东承接4艘造船合同或转让造船合同的权利义务,并洽谈船舶租赁合同。
公告称,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和26万吨ACN联合装置项目(以下简称“连云港石化项目”);公司子公司Satellite petrochemical USAcorp.与Sunoco Partners Marketing&Terminals L.P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美国卫星与SPMT合资设立ORBIT的协议》,合资建设美国原材料出口设施,为连云港石化项目稳定运营及未来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提供原料供应保障。上述各项工程进度符合预期。
连云港石化项目按两个阶段分步实施,其中项目一阶段已于2018年3月开工,预计今年建成。项目二阶段按计划推进,配套共需6艘原材料运输船舶,其中2艘船舶已通过公司向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签订船舶期租协议,其余4艘船舶主要考虑船厂建造船位紧张,且船舶建造周期较长,因此,为了满足原材料实现准时供应,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8有24日分别和Hyundai HeavyIndustries Co.,Ltd(以下简称“现代重工”)、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以下简称“三星重工”)各签订2艘船舶建造合同。同时,公司积极寻找意向船东承接4艘造船合同或转让造船合同的权利义务,并洽谈船舶租赁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下属子公司庞天(香港)有限公司、庞欣(香港)有限公司分别和现代重工签订船舶建造合同,2艘船舶合同造价为220,000,000.00美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欣仁(香港)有限公司、欣秀(香港)有限公司分别和三星重工签订船舶建造合同,2艘船舶合同造价为221,000,000.00美元;4艘船舶总造价为441,000,000.00美元。
2、造船进度款将分期支付,根据造船方发出的付款通知支付造船进度款。前四期造船进度款为总额的30%,最后一期进度款为造船方将船舶交付给船东时支付总额的70%。
3、公司暂代船东支付船东供应品约600,000.00美元。
4、船舶应在2022年第二季度起按照造船合同的条款陆续交付。
5、公司与现代重工的合同适用英国法,除非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作出变更,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纠纷,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应提交伦敦海事仲裁协会裁决。公司与三星重工的合同适用英国法,除非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作出变更,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纠纷,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