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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同JFE公司签署新四冲程机生产协议

   2016-03-18 国际船舶网船海装备网2970
核心提示:  曼恩柴油机与透平公司提供给日本市场的发动机满足严格的环境法规要求。  日本发动机制造厂商JFE公司日前和曼恩柴油机与透
  曼恩柴油机与透平公司提供给日本市场的发动机满足严格的环境法规要求。
  日本发动机制造厂商JFE公司日前和曼恩柴油机与透平公司达成了生产曼恩柴油机与透平公司32/44CR、35/44DF、48/60CR 和51/60DF型四冲程发动机合作协议。这些发动机将应用到日本国内贸易航线上配置的新建造船舶上和日本船厂和日本船东建造的船舶上。根据同2006年曼恩集团回购的法国热机协会皮尔斯蒂克公司签订的协议,自1964年以来,JFE公司就已经开始生产和提供中速柴油机。
  曼恩柴油机与透平公司上述共轨发动机的覆盖功率范围为3,600至21,600 kW,这些发动机为经实践考验的、达到最高水准的、采用全电子控制、共轨喷油系统的既适合烧重油,又适合烧馏出燃料的发动机。就燃油耗和烟气排放,特别是部分负荷运行时而言,曼恩柴油机与透平公司在机构内部开发和全面优化的这些发动机较之采用常规喷油系统的同样的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Tier II版本法规要求的发动机具有优越的性能。
  根据用户的要求,共轨发动机可以提供ECOMAP能力- MAN 32/44CR 和 48/60CR发动机的一种创新特性:共轨系统的灵活性有助于发动机根据不同的燃油消耗率(SFOC)/功率特性编程,每个编程都具有一个在不同负荷点优化的效率。因此,将给用户提供通过改变发动机的运行剖面实现更好的节约燃料潜力。特别是在船上安装多台机,将这种共轨发动机与智能功率管理系统相结合将有助于最大化的利用发动机灵活性潜力。据了解,这些覆盖功率为3,180至 18,000 kW双燃料发动机可以在奥托(烧燃气模式)循环或狄塞尔(烧柴油模式)循环,即前者烧液化天然气(LNG),或后者烧更传统的重油(HFO)、船用柴油(MDO)或船用轻柴油(MGO)的情况下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双燃料发动机可以在最大持续功率(MCR)为15%至100%,在不中断供电的情况下,在承受任何负荷条件下,在这些燃料之间转换。在烧燃气模式情况下,由于利用了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可以可以忽略不计,与此同时,二氧化碳(C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较之烧柴油模式将分别减少20%和85%的LNG作为燃料,可以实现非常环保的运行。相应地,烧燃气模式时,这些发动机甚至可以在不需要任何废气后处理的情况下满足严格IMO Tier III要求。
 
标签: 曼恩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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