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在辽宁省、丹东市、招商局集团、辽港集团等多方共同见证下,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口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2019年4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公开招募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招商局集团所属的辽港集团成为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战略投资人。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根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工作扎实有效进行,依法开展资产注入、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各项工作。8月31日,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与辽港集团签署《关于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依法完成了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割工作,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行。
▲辽港集团与丹东港集团、丹东市政府分别互换股权转让协议文本、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文本。
丹东港是辽宁沿海重要的区域性港口,位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和环渤海经济带的东端,背负东北,南邻黄海,东与朝鲜隔江相望,是我国万里海疆最北端的起点和东北东部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距俄罗斯远东地区、朝鲜半岛、日本列岛最近的国际化天然不冻良港。
作为辽港集团的区域化公司之一,丹东港口集团成立后,将立足自身区位及资源优势,持续提升港口生产能力和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寻求新的货源增长点,加强同辽港集团及招商局集团旗下相关企业的协同合作,带动周边产业和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