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受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艘30座新能源客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JSGY-2020-1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艘30座新能源客船采购。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以及其他,预算金额为¥5,368,860.87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叁拾陆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捌角柒分)。
四、招标项目简介:
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艘30座新能源客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Ⅲ类及以上钢质船舶建造资质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三级Ⅲ类及以上船舶建造资质证书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同等钢制船舶生产能力证明文件,锂电池电芯、BMS、电池模块须具备CCS认证证书,动力系统各设备须具备CCS认证证书)
2.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指船舶生产厂家和船用锂电池动力推进系统集成供货商)。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投标人将本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项目公告期内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公告期为: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5日。
(二)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资料)。投标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广元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评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4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广元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swuee.cn)、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广元日报》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南路54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283993935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邮编:628000
联系人:蒲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8160086655
电子邮件:gydx@gyjrfw.com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11 0010 1180 0549 466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