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01009149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主要内容
1.招标条件
河北海警局六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河北海警局,建设资金来自装备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内容:1、河北海警局六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第一包),按照《326xx舰坞修工程单》所列项目进行修理。第一包施工周期:不超过60天,第一包最高投标限价:190.587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河北海警局六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第二包),按照《325xx舰坞修工程单》所列项目进行修理。第二包施工周期:不超过30天,第二包最高投标限价:108.32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河北海警局六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第三包),按照《325xx舰坞修工程单》所列项目进行修理。。第三包施工周期:不超过30天,第三包最高投标限价:56.36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河北海警局五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第四包),按照《325xx舰坞修工程单》所列项目进行修理。第四包施工周期:不超过40天,第四包最高投标限价:159.8371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河北海警局六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第五包),按照《325xx舰坞修工程单》所列项目进行修理。第五包施工周期:不超过40天,第五包最高投标限价:148.383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河北海警局六艘舰艇等级修理工程(第六包),按照《326xx舰坞修工程单》所列项目进行修理。第六包施工周期:不超过180天,第六包最高投标限价:665.921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交接船地点:船东指定码头
注:本项目分6个标包,以标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须注明投标标包名称,每个投标人可对多包进行投标,可同时中标多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符合采购目的要求(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2)投标人未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
(3)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两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或GB/TI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船舶靠泊所需码头和船舶坞修所需正规船坞,为船舶安全坞检提供基本保障;码头和船坞系投标人自有资产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码头和船坞系租赁的,剩余租赁期需满足合同顺利完成,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两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或GB/T I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船舶靠泊所需码头和船舶坞修所需正规船坞,为船舶安全坞检提供基本保障;码头和船坞系投标人自有资产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码头和船坞系租赁的,剩余租赁期需满足合同顺利完成,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注:现场审查购买招标文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递交材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查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书和邮购款(含邮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海警局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
西段333号城大厦A座8层
邮编:邮编:100004
联系人:吕助理、苏助理联系人:陈莹、王佳琪
电话:0335-5917973电话:010-84865055-139
传真:传真:010-8486525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cheny@biddingcitic.com
网址:网址:http://www.bidding.citic.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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