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在该等造船合约中,其中三份乃就建造三艘相关的该等船舶与南通川崎订立,每艘该等船舶的价格为1.58亿美元,四份乃就建造四艘相关的该等船舶与大连川崎订立,每艘该等船舶的价格为1.58亿美元。
东方海外国际集团应按照叁月份船舶的造船合约订购该等船舶作为东方海外国际集团长期战略发展及增长计划的一部分以打造及调配特大型船舶,进而为东方海外国际集团形成最佳的船队结构及运力及带来经济规模,以提升东方海外国际集团的成本竞争力并改善经营效益;其亦将可夯实东方海外国际集团于行业顶层的地位及于战略贸易中的领先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