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港务集团4400HP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购置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港务集团4400HP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购置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张家港港务集团4400HP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购置项目(ZJG-GW-TL1标段,JITC-2016EK14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一艘4400HP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采购及相关服务,全焊接钢质结构,柴油机驱动,全回转导管螺旋桨带独立对外消防系统的港作拖轮,能满足中国内河A级航区和港区内协助大轮靠离码头作业,按照中国内河第1类消防船建造,送到张家港港务集团码头。
2.3 供货地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最长410个日历日。
2.5 交货方式: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由投标方负责该拖轮的设计、向CCS申请图纸审查、制作、向CCS申请检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下水、测试、性能考核、运输、考核验收,直至招标方签发验收证书和最终交船。交船前对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设备操作演示及常规的操作培训,并提供备品、备件、工具、质保修理等全部相关工作。供货方将承担包含全部运输、现场安置、调试、性能复核等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投标方应承担直至质保期开始之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因用户原因造成的责任和费用除外)。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6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对应的船舶建造资质,具有较强的施工能力及规范,需有相似或同类型或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舶的制造能力;
3.4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功率不小于4000HP(2942KW)的消拖两用全回转拖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并已交付业主投入正常生产使用的业绩。(已完工业绩以合同+验收报告或者合同+业主证明为准,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或者业主证明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项目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A栋3楼33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如下:(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0时0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交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5楼509室)。(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5.3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以邮寄或者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担保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252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512-58319282
招标代理: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西康路七号
联 系 人: 薛先生
电 话: 025-83303374
传 真: 025-83202728
E-mail: zb16c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