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船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或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0-202011-606001-0072
项目名称: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船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9,558,000.00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88,708,0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85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一: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船设计及建造;包组二: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船置监理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其他:本项目包组一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之日止。包组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到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8年年度(或2019年年度)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包组一接受联合体投标,包组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参加包组一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本投标只允许最多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所有投标资料须盖投标主体单位(牵头人)公章。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必须以消防船建造单位为牵头人(即联合体的投标主体,所有投标资料须盖投标主体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或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5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ztender.com/”中的“购买标书”入口进行线上操作并完成交费,详见官网“线上售标操作指引”。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并邮寄纸质采购文件。建议供应商选择线上购买方式,线上购买需另加邮购费人民币60元。(咨询电话020-87554018,邓小姐)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报名流程: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先办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按代理机构的公司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3.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投标人仅能投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组,不可兼投。
8.监管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9.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方式:0757-82989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87554018 87554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20-87554238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