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采购代理机构:烟台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三艘执法船坞修
编制时间:2020年12月3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的背景:本项目为三艘执法船坞修,本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一个采购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2.前期论证专家名单:无
3.本项目预算:6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三艘执法船坞修,本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一个采购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三艘执法船坞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及烟台市的其他相关地方标准。以上规范标准执行现行最新版本。
4.质量及验收:执行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现行有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5.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5.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富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富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富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人为为残疾人富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富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6.服务期限: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船舶维修、保养。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7.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效率:符合招标相关要求。
8.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招标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2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黄学军电话:0535-6932589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季平电话:0535-6386776 18305350369
地址:烟台开发区香山路8号香山花园4号楼二楼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