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0-CGDL-11-001
二、项目名称:象山/奉化3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1
中标(成交)金额(元):最终报价:52980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桂竹路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1
标项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标的名称:象山/奉化30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
品牌:渔政船
数量:2艘
单价(元):26490000
规格型号:300吨级渔政船一艘,船型采用深V型,单体通长甲板,飞剪船首、方尾;主艇体为钢质,甲板室为铝质;采用中后机舱,双机、双桨、双舵、直线推进方式。总长49.974m,型宽7.8m,型深4.2m。设计航速不小于17.5kn。具体清单、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具体清单以图纸为准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宇光,吕文,包李浦,白剑宇,成德根,任兆庆,方林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货物招标费率,按照中标合同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1),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
地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1),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70号(2)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芳英(1),金瑶(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62725(1),(0574)892-94346(2)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1),李静辉(2)
质疑联系方式:13968372709(1),158584719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仁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88866464
质疑联系人:姜浩军
质疑联系方式:135066836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