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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深水环保智能海鱼养殖平台“振渔2号”项目建造外包

   2020-12-31 船海装备网913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FZZB-2020-001项目名称:离岸深水环保智能海鱼养殖平台“振渔2号”项目建造外包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招标编号:FZZB-2020-001
项目名称:离岸深水环保智能海鱼养殖平台“振渔2号”项目建造外包
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振华重工海上福州建设有限公司就离岸深水环保智能海鱼养殖平台“振渔2号”项目建造外包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造厂家,中标单位和振华重工海上福州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在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招标)编号:FZZB-2020-001
2.项目内容:离岸深水环保智能海鱼养殖平台“振渔2号”项目建造外包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具有钢质一般船舶的生产资质或政府部门对企业钢质船舶生产能力认可的批复文件的厂家;
(3)具有船级社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7)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8)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9)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10)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1)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为满足平台建造及下水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如下三种基础设施的证明材料(三者选其一):
a.硬化的总装场地及相邻码头。总装场地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码头水深大于4.5米的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码头水深大于6米的连续时间不小于2小时;
b.船台宽度不小于35米;
c.船坞宽度不小于35米。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1)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2)打算分包转包的,应当提交转包方和分包方的资格预审资料;
(13)为满足平台建造及下水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如下三种基础设施的证明材料(三者选其一):
a.硬化的总装场地及相邻码头。总装场地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码头水深大于4.5米的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码头水深大于6米的连续时间不小于2小时;
b.船台宽度不小于35米;
c.船坞宽度不小于35米。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1室
联系人:陈晨(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chenchen@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021-31197204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1室(陈晨收)。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振华重工海上福州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税号:91310000599716952J
帐号:3505016100070900999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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