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以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农业农村部部审核,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等26个海洋牧场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条件,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以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农业农村部部审核,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等26个海洋牧场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条件,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