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一艘大型溢油回收船动力系统集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企业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一艘大型溢油回收船动力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将于2020-01-12在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csic.cn/)发布招标需求,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说明
1.1、项目名称:动力系统集成
1.2、概况说明:本项目的柴油发电机组、电力推进系统、低压配电系统、主全回转推进器、艏侧推、伸缩式推进器、动力定位系统、全船自动化系统等具有很高的技术关联性,为确保系统技术性能先进可靠、减少船厂整合分项设备的工作界面、船厂按照船东和设计院提供的初步技术文件、参照相关项目的成功经验,在投标船东大型溢油回收船建造标的过程中,就确定了将上述设备集成采购的建造方针。现拟在船东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内,选择有实力有能力有经验的系统集成商,通过本次招标评比,完成该系统的技术商务集成工作,中标的系统集成商将对整个系统内的设备、技术接口、船检检验、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整体负责,并负责向船厂明确系统对外的工作界面,减少船厂的工作接口,确保船厂对系统内设备的纳期节点,按船厂要求统一组织协调好系统内各设备供应商各项工作,取得系统内各设备的CCS产品证书和若干专用证书,详见《动力系统集成设备招标技术文件》
1.3、本次有资格承担动力系统集成的供应商为船东厂商表中的柴油机制造商和电力推进系统制造商,在此基础上,根据船东厂商表要求,拟邀请ABB、西门子、GE、711、704、712和MAN(含许可证生产)、瓦锡兰、Rolls-Royce、MAK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3、采购号:CG202101064
1.4、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1.5、交货时间及地点:
中标人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将全部产品交付至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船政大道1号)。
1.6、采购人: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若投标人是境外公司,必须是真实注册的实体制造公司,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境内公司,则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
2.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邀请范围内的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该制造商或集成商进行系统集成时,需取得规格书厂商表中制造商的同意和授权,投标人须和被集成设备制造商签署书面同意的文件。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
2.4、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投标人属于涉密单位在上述网站中无法查询到的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涉密单位资质证书;
2.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体系证书;
2.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2.7、不接受带“*”项的负偏离。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投标人可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6日,登录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csic.cn/)采购询价平台内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其中招标技术文件请在缴纳保证金后联系船厂索取,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款);
3.2、不支持现场购买/索取招标文件;
3.3、若投标人首次登陆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csic.cn/)采购询价平台,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上传完整注册资料。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所需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
4.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csic.cn/)采购询价平台内直接上传投标文件。
4.2、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等相关指导意见,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活动。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6日24: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csic.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船政大道1号
联系人:康磊鑫
电话:13860661980
邮箱:pd@maweish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