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为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人员编制共计265名。依据执法任务和地域划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设6个执法队,分别是辽宁省大连渔政执法队、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辽宁省水丰水库边境渔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水丰水库边境渔业船舶检验局)、辽宁省锦州渔政执法队、辽宁省渔港监督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港监督局)、辽宁省渔业船舶检验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临时负责人视频会议,陈健、潘东波、宋耀华以及厅机关处室负责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全体人员和6个执法队临时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陈健厅长强调,组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是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高度重视,多次进行批示,各执法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机构转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人岗相符、同步到位”“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在稳步推进转隶工作的同时,各执法机构要主动入位、扛起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同时,自身建设要再强化、再提升。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的成立,对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在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成立为新起点,不辱使命、履职尽责、举旗亮剑、使命担当,在渔船渔港管理、海域综合管控、伏季休渔管理以及海洋监察执法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全省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